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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同事已經在上週離職
但是整件事情到目前仍未告一段落
昨天收到一個由調解委員會寄來的公文
來文說要負責人或代表人在4/1下午到指定地點出席協調會
想當然爾,這次還是由律師出馬去參加
所有台北員工就等著看結果囉
這次人事與台灣的代表人變精明了
從昨天起開始清算以前掛在這位同事名下的公司資產
連遠在馬來西亞的馬來西魔都被牽連進來
就讓我們拭目以待未來的發展吧
Apr.03.2009
昨天下班前代表人打電話來詢問
關於該位同事離職前是否有把所有電腦資產一併歸還
聽說他一直在協調會上堅稱在離職時把所有電腦資產全部放在桌上
可事實是當3/16/2009,所有進到他座位區域的人,只見到一片光禿禿的桌面
桌上根本沒有東西,連最基本的筆筒、筆、剪刀等通通不見蹤影,只交還一台計算機
這些文具用品還可以被當消耗品不去計較
買不到三年的LCD moniter及跟著laptop一起用的kit,可就不能這麼消失呀
雖然平日大家可以稱兄道弟,在這種時候且你自己都打算跟公司打官司
又何必要去做這種會落人口實的事情
再說大樓不論是走廊、電梯或大廳都裝有監視器
非要逼得人家調影像來證明你把東西拿走了嗎?
資深的同事有另一個看法
就離職當時簽收的明細上來看只能證明他歸還了Laptop
卻無法證明他沒有歸還其他電腦資產
嗯...又是一個很好的學習經驗
讓我拭目以待,未來的發展會如何
Apr.03.2009 14:11更新
中午收到一個附回執的掛號信
是離職同事寄出的,看來真的是要走法院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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